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心三气培养箱等设备一批 | ||
| 省份/直辖市 | ** | 地区 | **市 |
| 采购单位 | **** | 联系方式 | 黄工 |
| 代理机构 | **** | 联系方式 | 李冬宁 0771-****530 |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 ||
项目概况:
****中心三气培养箱等设备一批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 4 年 5 月 14 日 9点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心三气培养箱等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元整( ¥327000.00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元整( ¥327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 三气培养箱 2台, 恒温水浴箱 1台, 液氮运输罐 2个 ,相差生物显微镜 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竞 标人须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 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 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或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5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需于获取采购截止时间前,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同时请注明拟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标书代写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售后不退 (需对公账户转账) 。于获取 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 采购文件 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下述指定账号 ****公司简称及项目编号);依据《****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 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书代写
开户全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市嘉宾支行
账 号: 0804 0120 9000 7555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时间: 202 4 年 5 月 14 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公司(**市东葛路 163****广场B1栋9楼(东面))。
开标时间: 202 4 年 5 月 14 日 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公司(**市东葛路 163****广场B1栋9楼(东面))。标书代写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壹仟贰佰元整(¥ 12 00.00 元)(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具体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标书代写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 8000 5285 7655 557
2 、网上查询地址: 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 dding.****.cn)、****(http://www.****.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厢竹大道 59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71-28609 04
2.采 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葛路 163****广场B1栋9层(东面)
联系方式: 0771-****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电 话: 0771-****530
****
202 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