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4]008号) 临告字[2024]008号 2024年04月30日 经临西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临告字[(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米 | 宗地坐落: | 玉兰路南侧:四至为:东至建设大街、南至规划金仓路、西至规划花都南街、北至空地。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477 | 建筑密度(%): | ≤30.000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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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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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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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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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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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商品住房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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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40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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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808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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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2、该宗地不需配建保障性住房。3、项目内外部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1小时要求,其他类型建筑应满足国家日照标准,且需满足地块周边既有建筑的日照要求。4、建筑高度不超过18层(54米)。5、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临规条[2024]13号)为准。6、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7、土地出让金及银行利息在一年内分两次缴清,需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付不低于总成交价的50%,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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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 到 (略)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 到 (略)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略)委托河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二)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拟出让土地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略)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行、中国银行临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西县支行 开户账号:(略)、(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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