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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区四合镇甜福路478号寿溪佳苑小区1号楼492号 | 339,6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餐饮服务 | ****事业单位共享食堂服务 |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共享食堂服务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339,600.00 |
宋聪惠(采购人代表)、唐勇、李建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6800.00元(大写:陆仟捌佰元整)的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缴纳代****银行转账、微信或者现金等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006。
****财政局邮编:641000。
****财政局地址:******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区人民路79号
联系方式:158****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汉安大道西669号18幢-1-1号
联系方式:191****45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9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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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