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略),须提供《(略),投标货物若(略),则无须提供此项; (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还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则需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则需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略),则需提(略)。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略)当事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