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经济开发区北新路(海螺大道—杨岗大道)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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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开发区北新路(海螺大道—杨岗大道)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经济开发区北新路(海螺大道—杨岗大道)建设工(略):

问题1:招标文(略):“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略)...”问题:此处未明确详细的付款周期,中标后(略),这会存在廉政风险,不排除招标(略),此类问题在历次的省、市巡查组招投标专项整治中偶有被查,没必要留下不必要的隐患;同时也为避免发承包双方对付款方式的分歧、争议而影响项目的开展,请问:进度款付款周(略)。

回复:付款(略):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略))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略)。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略)。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内(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略),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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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