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蒗县拉伯乡格瓦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16:01 |
| 预算金额 | ¥353.0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孔祥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49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蒗县**镇万格路4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4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宁蒗县拉伯乡格瓦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及安装日提水1300m3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远程控制操作及通讯系统1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3.0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的“自然能提水系统”通过“****研究院****中心”,科技查新后得出结论,提水系统中:1)、通过整流板、驱动轴、流量计、出水压力传感器组合形成稳流装置,整流板可自动旋转180度,完成自动清洗;2)采用至少3个以上的多级过滤,配合正冲洗模式和反冲洗模式两种模式来对滤篮进行深度清洁;3)通过电磁流量计、调节阀、分水器、液体称重容器、称重台面组合形成测试模块,可检测时间段内液体的平均质量流量,换算出液体的体积流量,以上特点在上述所检国内外文献中,除委托单位(****)申请的相关专利中有部分述及外,未见其他文献具体述及。根据上述采购需求及特征于2024年4月15日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会,5名专家一致认为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中“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
名称:****
地址:**省**市越**三江东路35号车间1楼南101-104室
2024-04-24至2024-04-30
其他:/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宁蒗县**镇万格路490号
联系电话:139****049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刘晓云
联系地址:**县万格路572号
联系电话:0888-****67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