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4〕104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川药招〔2024〕104号 关于公示药品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9号)、《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略)及《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略)(以下简称:“一方案、两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为保证企业申报信息公平、透明,现将已申报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公示范围及内容

已完成申报的企业信息(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企业应按《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及“一方案、两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如违反承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略)及裁量基准等配套文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约谈、披露失信行为、限制或终止挂网等分级处置措施。

(一)未按照“一方案、两通知”申报规范如实填报的。

(二)未提供最新、真实有效、完整、清晰资质证明材料,以虚假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材料及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挂网的。

四、质疑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略)。

线上质疑链接:https://(略)cn/std/login.html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终执行结果,请以平台最终执行为准。

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信息变更
川药招〔2024〕104号关于公示药品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