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4]06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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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4]06号)

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4]06号)
任交告[2024]06号 2024/05/08
****政府批准,********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988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工业道东侧、****电厂北侧、东大坞村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5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98844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861.712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4BA0036
起始价: 12861.7128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后在**本****公司或将外地企业迁至本市。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 到 ****三楼321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 到 ****三楼321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4年05月30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31日 10时00分在****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人民政府委托我局连同土地一并公开出让的7处建筑等设施,评估价为36.2728万元。
6、出让宗地(含地上物)起始价12861.7128万元,其中地上物价值为36.2728万元。
7、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8、该宗地产业类型为电力煤炭技术及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亩。
9、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三楼321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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