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4年欠费追缴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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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略)(重新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4年欠费追缴服务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ZB2024110584),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略)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石河子分公司欠费追缴服务,即根据比选人(略),及时清欠。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估算金额:(略)

1.2.2服务周期:(略)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产生1名,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第五章(略)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参选折扣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略)。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略)。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略),应提供(略)。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04月01日(略)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略))、框架合(略),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略))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略)。

2.1.3信誉状况: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略),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略)(须体现查询结果)。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此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略)

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等,一律(略))。格式详见第六(略)。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略)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略),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9)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参选,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中选资格。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略),联合体(略)。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略)

2.4 对联合体的要求:(略)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08:00-2024年05月11日19: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略),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 后在“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略)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在“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略)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略)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 杨颖颖 电 话:(略),(略)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略)

2024年05月08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重新招标
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4年欠费追缴服务项目(重新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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