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捷达仓库)地块项目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暂估价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司(原捷达仓库)地块项目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暂估价部****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国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原捷达仓库)地块项目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暂估价部分)
2.2项目概况:该项目的土方及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该工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范围内场地平整、测量放线、机械设备场内外运输及就位、挖土、装土、场内外运土、地下障碍物清除、渣土弃置(弃置点及运距乙方自行考虑);2、支护桩钻孔成孔、成桩,冠梁土方开挖、钢筋制作安装、模版支设、浇筑混凝土等施工,锚索成孔、注浆、锚索腰梁制作与安装、张拉锁定,桩间土挂网喷射砼;3、土钉墙、复合土钉墙、人工边坡修整、挂网、土钉成孔、锚杆腰梁制作与安装、注浆、喷射砼与养护,挡水墙砌筑与抹面;4、CFG桩成孔、泵压灌注混凝土、桩间土挖土、集水坑电梯井、外运弃置,凿截桩头与垃圾弃置等施工,以及配合完成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验;5、施工图纸区域内的盖土工布、防尘网,工完场清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外贸街以东、华南路以北、名门街以西。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00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 9:30至2024年5月29日9:2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胜利南大街87****广场裙楼四层,具体****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区外贸街5号
联系人:陈扬扬
电 话:186****708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路486号
联系人:梁宇辉、郝威
电 话:0311-****6968,133****1663
传 真:0311-****6968
特别提醒: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陈扬扬,186****7087;招标代理机构:****郝威、梁宇辉,0311-****6968,133****166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