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略)杉木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E(略)
(二)项目名称:(略)杉木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杉木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业务用房。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杉木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占地205.21平方米,建设五间两层砖混业务用房410.42平方米,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07.93平方米,社区矫正办公室22.9平方米,人民调解室40.04平方米,安置帮教办公室26.07平方米,法律援助室22.9平方米,党员活动室26.07平方米,荣誉室14.21平方米,男卫11.05平方米,女卫14.21平方米,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125.04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三)项目预算:(略)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略)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略)
四、征(略)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
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略),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73827193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项目(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