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皋兰县黑石镇2023年农田水利改造提升项目(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复核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魏世军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略)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略)7:00:00 |
采购单位 |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略)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皋兰县黑石镇(略)(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复核项目001 | (略) | 服务-勘察 | 11198.0(元) |
公告内容
皋兰县黑石镇2023年农田水利改造提升项目(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复核项目
招标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18〕1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皋兰县黑石镇2023年农田水利改造提升项目(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复核项目以网上邀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皋兰县黑石镇2(略)(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复核项目
3.采购内容:现拟对皋兰县黑石镇2023年农田水利改造提升项目(县级自筹建设)工程量进行复核(规模:1000亩、地点:皋兰县黑石镇)
4.竞价办法:(略)
二、(略):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选择1家中标企业。最高限价:(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 ;(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相关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略)),依法(略)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复印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的声明;(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信用中国 ” 网站((略)gov.cn)以下载信用报告为准; (加盖公章)
7、本项目(略),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略)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略)gov.cn/)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
2.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略)。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略)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略)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六、其它要求:确定中标结果后,投标人须提供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庆阳路138号1层 103 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