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心配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提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竞价内容:********中心配套采购
2.最高限价:人民币256688.00元
3.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清单后,产品15天内到货,可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发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标书代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在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竞价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邮费到付。
六、获取竞价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竞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十、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标书代写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司马浦镇司下村
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5324
采购人:****
代理机构:****
日 期: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