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2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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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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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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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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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2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县五陵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2024年5月7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62579H

914********5123607

914********616821P

评标总得分

91.41

87.39

87.23

投标报价(元)

****681.11

****598.65

****359.68

项目建造师(经理)

王文鹏

张琳霖

孙晓璐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控制价

****840 元

工期

270日历天/标段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人员类别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

王文鹏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97293

2

****公司

张琳霖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24498

3

******公司

孙晓璐

项目经理

建造师

豫 241****92741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

2022 年**县 7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农村局

2022.7.8

1996.90 万元

**县 2022 ****园区祥付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

2022.5.13

294.7 万元

2

****公司

**市******处理厂至****段)河道水毁修复及清淤工程

****水务局

2021.****.18

579000 元

**县2021年范营乡、石槽集乡、周营镇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农业农村局

2021.****.25

****936 元

3

******公司

**市**区推动革命老区乡村经济加快发展三年(2021-2023年)行动农田水利基****村委会**片区)

**市******办公室

2022.4.28

****287.44 元

/

/

/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奖项

获得时间

1

****

AAA信用证书

2023.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3.9-2026.9

2

****公司

AAA信用证书

2023.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1.8-2024.8

3

******公司

AAA信用证书

2021.1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3.8-2026.8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其他因素得分

信用等级得分

总得分

1

****

32.53

8.00

29.81

18.07

3.00

91.41

2

****公司

31.72

8.00

29.71

14.96

3.00

87.39

3

******公司

31.58

8.00

29.96

14.69

3.00

87.23

4

**美****公司

31.53

7.00

28.85

14.43

3.00

84.81

****公司

31.60

8.00

29.11

11.71

3.00

83.42

******公司

31.16

7.00

29.91

8.43

0.00

76.50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3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560A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2-****493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85****86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越

联系电话:186****9897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2标.pdf 2024-05-09 1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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