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略)。

联系电话:(略)、(略)(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略))

邮编:(略)

项目名称

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建水县青云轻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建水县应保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平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略)m2。本项目使用1栋钢架厂房,通过平台的搭建和设备安装将生产区布置为三层,一层主要设置为加工储存区,对产品在整个生产线中流动起周转作用,二层主要设置为生产加工区,三层为提升机检修平台,办公室沿用4栋办公楼。利用1栋厂房进行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略)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下粮口设置1套吸尘罩收集下粮粉尘(收集效率85%),吸尘罩收集到的粉尘和初清筛产生的粉尘统一汇入刹克龙+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工过程中除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白、抛光、白米分级和筛选粉碎均会产生粉尘,砻谷及谷糙分离粉尘经1套刹克龙+1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他工序粉尘经5套刹克龙+7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进缓冲箱然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两个排气筒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二级标准,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略),通过厂房拦挡、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体系。项目区内汇(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略)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平面回转筛、旋振筛、重力谷糙分离机、提升机等设备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60~85dB(A)。厂区夜间不生产,经隔声处理后预测,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壳糠及米糠、碎米等属于副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杂质、砂石、除尘器粉尘,还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破损的、废弃的编织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初清过程中的杂质(主要(略))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略)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