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2024年康复科泡制外用酒供应商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2024年康复科泡制外用酒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医院康复科因开(略),需要使用白酒泡制外用药酒,2024年计划购买约2000斤,预算1.9万元。现拟通过院内比选方式,择优选取2024年康复科泡制外用酒供应商家,以满足医院工作需求。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产品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元/斤) | 备注 |
1 | 白酒 | 54度粮食白酒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 9.5 |
(四)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申请供应商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则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由资产采购及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比选文件。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所有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自行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经查实有虚假响应情况,将取消该供应商比选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取消该供应商在医院所有项目5年内的合作资格。参与比选申请人至少满足三家。
四、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比选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用中文编制,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所提交的申请书须密封加盖公章,若不符合比选要求,取消其参选资格。本次比选邀(略)。
五、本次比选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中选。如果中选的比选申请人自动放弃,则从排(略)。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比选文件获取。
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七、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地点:(略)门诊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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