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略) | 理塘县阿宗村便民码头(渡口)建设工程(第二次) | ||
项目业主 | 理塘县公路段 | 项目(略) | (略) |
招标人 | 理塘县公路段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康珏工(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 | 开标时间 | 20240508 - 10:(略) |
公示期 |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54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国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昭莲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公路工程 | 初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成江 | 职称证 | 工-98613 | 公路工程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中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国栋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水利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邓玉梅 | 职称证 | (略) | 公路工程 | 中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太源建(略)) | |||||
项目负责人 | 曾肸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略) | 公路工程 | 中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发达 | 职称证 | (略) | 公路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国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理塘(略) | 理塘县甲洼镇马铃薯基地美丽乡村道路建设工程 | (略) | (略) | 路线总长 1046.5m,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 8.0m,路面宽度 7.0m,路基边坡防护:6099.34㎡、挖土方:21017m3、挖石方:7006m3(略)砼路肩墙:259.86m3、边沟 316.42m3;涵洞 3 处;新增(略)D3(略) 双壁波纹管:174m,砌砖 D1000 圆形检查井:3 座。D500HDPE 双壁波纹管:228m,方形砼检查井:7 座,挖土石方:3643.39m3,填方:5414.56m3、砼挡土墙 2 处:174m3,波形护栏:264m、标志牌 9 个等附属工程。 | (略).00 | 王昭莲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国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国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中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玛沁县交通运输局 | 玛沁县大武镇下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 (略) | (略) | 新建加宽道路三条,全长 10.371km (详见清单) | (略).00 | 黄刚 |
第二中标候(略)(四川中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略)(四川中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太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得荣(略) | 得荣县曲雅贡乡龚古工地村得木同四木达村村道灾后同四木达村村道灾后 | (略) | (略) | 本项目路线全长 10.741 公里。路基挖土石方 (略).7平方米(填方 61646.9 立方米)、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4350 立方米、错车道 33 道、新建中桥 78 米/2 座、涵洞 8 道、平面交叉 3 处、永久性征用地 104.6 亩(新征用地 63.8 亩)。 | (略).71 | 汪宗鼎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太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太源(略))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略))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理塘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略)。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略)。 5.应先提出异议(略),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略)。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略),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略),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略),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略)(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略),招标人在收(略),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