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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受理**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寨子加油站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市世昌大道 116-5 号 | **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寨子加油站 | **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略)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