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项目 | 50公斤级旋翼运输无人机3架、120公斤级旋翼运输无人机1架,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省**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足遂行任务的时间不大于10天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99万元 ;
3.最高限价: 99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5月9日至5月15日,每日上午 8 : 30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 邮件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备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5月21日 9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5月21日 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市郑东新区**东路33****中心517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5月21日 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市郑东新区**东路33****中心517室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不组织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不组织。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价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鹏、李震松
办公电话: 0371-****2260
移动电话:138****5170、180****3681
传 真: /
地 址: **市郑东新区**东路33****中心517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某部
办公电话:0371-****3105
采购机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