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20%股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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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S(略)D(略)
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20%股权)
北京农投普惠控(略)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40万元 人民币
10
2024-05-09
网络竞价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受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2. (1)本次评估对象账面价值引用自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略)号” 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尽可能获取了被评估单位的审计报告,并根据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对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略)号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之 2、所述,北京石金公司2023年3月31日累计发生净亏损 -140,(略)65元,且于2023年3月31日北京石金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3,729,558.14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北京石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原文引用。(2)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次项目实物资产评估值均为含税(增值税)价值。(3)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中涉诉贷款共有42项,本次评估中已计算预计风险损失,若后续回收确认的损失与评估风险损失不符,应相应调整评估结果。(4)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中已撤诉贷款共有16项,具体为“马氏庄园系列借款”余额合计为4,680.00万元。贷款撤诉说明:根据案件经办律师反馈,上述16笔马氏庄园相关借款中作为担保人的主体有:马氏庄园(北京)国际食品有限公司、马氏庄园南京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亿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个人承诺担保的主体有:马建忠、侯李娴,且马建忠、侯李娴在16项借款合同中均是承诺保证人。上述16笔资金放款后实际使用人均为马建忠,因上述借款事项涉及的16个案件的借款人均为名义借款人,并非实际借款人,石金小贷2020年在石景山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查明的情况,石金小贷存在极大的败诉风险,于是办理了撤诉。(5)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中的车辆为1台上海大众汽车,车辆购置于2009年10月,车辆账面原值230,988.00元,账面净值11,457.12元。车辆已闲置多年,车辆轮胎明显亏气,电路系统故障,无法用遥控解锁车门,车辆无法正常启动,内饰有发霉情况。且待估车辆最后一次检验有效期为2017年10月,此后该车辆未进行机动车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强制报废。 3.本项目信息披露的标的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2)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受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3)具备投资主体资格,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为真实自有资本,不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不满足《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48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京金融〔(略)、《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略)中关于股东资格及义务之规定,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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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招标公告
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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