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2024年**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厢房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9号
中标金额:伍佰捌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大型分类收集厢房(D 型) | 睿希牌 | RX-LJF-D48 | 768平方 | 3100 元/平方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楠,周昌权,李军,张钦,卫宏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略).金额:5.27(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查看、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经开区繁华大道266号明珠广场办公楼B座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