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悦湖郡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悦湖郡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金浩**新街S6#楼13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华工 190****81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汤沟镇纬三****培训中心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韩工 187****394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8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1.41% | |
| 授权代表 | 姚一鸣 | |
| 服务期 | 10年(施工期间+二年等待期(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保险责任期限)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项目名称:北湾园区万通路及**南街西延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险项目,被保险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 2、项目名称:G347**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险项目,被保险人:****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悦湖郡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服务需求:(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1.整体或局部倒塌;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沉降;3.阳台、雨篷、挑檐等悬挑构件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 的裂缝、破损、断裂;4.主体承重构件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 裂或强度不足;5.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围护结构和防水工程1.围护结构的幕墙工程,外墙面保温层脱落; 2.屋面、墙面、地下室、车库等防水工程;3.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门窗和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 (三)装修工程(包括全装修和非全装修,墙面、顶棚抹 灰层工程等其他分项工程)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五)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1.48% | |
| 授权代表 | 王以扬 | |
| 服务期 | 10年(施工期间+二年等待期(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保险责任期限)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项目名称:**省长江**河段整治工程五标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被保险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 2、项目名称:**卓瑞悦玺**项目(2308 地块)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被保险人:**瑞****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悦湖郡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服务需求:(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1.整体或局部倒塌;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沉降;3.阳台、雨篷、挑檐等悬挑构件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 的裂缝、破损、断裂;4.主体承重构件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 裂或强度不足;5.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围护结构和防水工程1.围护结构的幕墙工程,外墙面保温层脱落; 2.屋面、墙面、地下室、车库等防水工程;3.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门窗和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 (三)装修工程(包括全装修和非全装修,墙面、顶棚抹 灰层工程等其他分项工程)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五)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