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石板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采购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运动场改造工程
****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运动场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5-10 09:30:00,更正为:2024-05-16 14:30:00。

原采购文件采购“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75个日历日内竣工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2期:支付比例77%,工程整体建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且结算价经****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3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不计利息)。(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修改为: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2期:支付比例87%,工程整体建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且结算价经****审核中心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3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不计利息)。(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供应商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0763-****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方式:0763-****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3-****912

****公司

2024年05月09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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