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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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5月9日在(略)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商务广场)9幢2层206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二、(略)

招标项目名称:**省**市(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兴唐(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1.9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略)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略)

工期:(略)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略)

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七、评(略):

徐建华、郭东东、王丽琴、龚纯和、方振峰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2.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3.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联系电话:0593-5580615

十、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5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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