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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市**区**中路62号 | 553,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工程监理 |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 (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2)进度目标: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工程各阶段、各单项工程费用支出与形象进度相协调。 (4)安全目标:无重**全责任事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义务的全部单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且按规定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止(施工工期暂定160天)(工期**不再另增加费用)) | 严格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553,000.00 |
王淼(采购人代表)、赵伟、申丽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进行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人:卢玲;联系电话:0816-****269;
2、项目业主为:****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县**镇云盘中路53号
联系方式:152****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三****段1号富临桃花岛16栋2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0816-****7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话:081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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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