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重点中心水源地保护区土地整治复建点复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阳区重点中心(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庐阳区重点中心水源地保护区土地整治复建点复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市麒麟(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略).00)
质量:(略)
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所有项目审计结束止(暂定36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庐阳区重点中心水源地保护区土地整治复建点复审单位采购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阳合信公共**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庐阳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阳合信公共**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庐阳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略)。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联系人:陶蕾,联系电话:0551-65699024【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略):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略)。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略)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阳合信公共**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