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附件1:(略)

湖南省政府采(略)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略)失信行为名单,(略)。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略)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略)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略)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略)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略)


附件2:(略)

投标(略)

致 (采购人、采购代(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略),并具有履行(略)。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略):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略)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略)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略),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信息变更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