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示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调整方案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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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调整方案
日期:2024-05-09 15:47

铜规公示〔2024〕35号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调整说明

该项目位于**区顺安镇和谐路以东、检察院大院以北,项目用地面积为12071.64㎡。调整方案经****规划局审查通过,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1、****检察院项目内部道路占本项目用地,本项目南侧围墙需向北平移1.2米,同时结合建设单位需求,调整原南侧停车位布局,****广场增设停车位,调整后停车位个数不变;

2、因停车位布局调整,相应调整部分绿化,绿地率保持不变;

3、因场地施工误差,本项目建筑正负零标高和室外场地标高均降低0.1米,降低后仍高于周边市政道路,不影响场地排水,且与周边地块仍按原方案衔接;

4、因使用功能需求,在地块西侧两端各设置一个成品移动岗亭,增加建筑面积13.2平方米;

5、因屋顶钢构影响,调整五层外挑走道,增加内走道;六层有机房电梯调整为无机房电梯;

6、地下室各功能因计算误差,对面积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6907.11平方米调整为16906.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2907.4平方米调整为12906.65平方米,其中法院主体建筑面积由12875.91平方米调整为12861.96平方米,新增成品移动岗亭1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变,其中停车场由2883.97平方米调整为2867.38平方米,设备用房由272.54平方米调整为308.01平方米,楼梯、电梯、电梯间由204.25平方米调整为185.37平方米。其余未述及指标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公司

四、附图

1、区位图;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3、调整前后鸟瞰图;4、调整前后五层平面图;5、调整前后屋顶层平面图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查****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0562-****629

联系地址:**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人:王婉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时间:2024年5 月9 日—2024年5 月18 日

2024年5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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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