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ZKF-沙头村沙头LX(略)
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社荔三公路旁荔枝园(土名)46.032亩预留发展留用地合作开发公告 石滩镇农业农村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组)受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略)午10:00在石滩镇农业农村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组)对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社荔三公路旁荔枝园(土名)46.032亩预留发展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 HZKF-沙头村沙LX(略))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暗投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共46.032亩,其中已办证地块面积为37.032亩,正办证地块(略)(未办证部分以办理出不动产证的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略) 3、(略):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 用地; 4、(略):40年(前两年为项目基建期,固定收益减半); 5、固定收益底价:(略) 6、固定收益收取方式:(略) 7、固定收益递增方式:(略) 8、交易保证金为¥92万元(玖拾贰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略);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三江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中标后,竞投保证金92万元自动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并未续约后无息退还给竞得者;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92万元(玖拾贰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10、拖欠固定收益18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0.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中标单位)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项目产业类型:(略) 2.竞投单位须为有注册于广州市增城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竞投单位需出具投标截止日(略) 4.本次招商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 5.以上资料真实性审核由资产所属方最终确认为准 三、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暗投方式竞投,固定收益底价:4万元/亩/年,按照价(略)。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6月10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组)((略))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略)); (2)交易保证金凭证; (3)加盖公章的符合以上准入条件的相关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略)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石滩镇沙头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略)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略),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略)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组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组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略),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组概不负责。 (略)头村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农业农村办(农村(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农业农村办(农村(略)) 20(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