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第一中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略)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6:(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略):标项1: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投标人及其(略)(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16:30(**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3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略)
件,并通过政采云(略),同时自行承担(略)
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
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供 应 商 可 前 往 新 疆 政 府 采网:(http://www.ccgp-(略)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
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 CA 服务热线 (略)。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 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 咨询,可通过:https://(略)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略)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 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略)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略)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略),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略)。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略)小微(略)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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