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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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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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原宋新庄至汪水塘接轨项目)已由**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对该工程用(略)。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境内,线路自既有太(略),于宋新庄站装煤线及太中银铁路之间向东行进接入宋新庄站东端咽喉,线路全长2.935km。改建车站2座(汪水(略))。

2.2服务范围

宁东铁路与太(略)(汪水塘站)接轨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在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前提下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完成项目用地、选址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征求,配合自然**主管部门完成项目选址及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踏勘,完成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并配合自然**主管部门完成专家论证,配合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最终通过土地预审,取得自然**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3服务期

(1)合同签订后,甲方提(略),相关图件报告编制,相关单位意见征求;

(2)取得区县审查意见后20日内协调自然**主管部门完成现场踏勘,专题报告自治区级专家论证;

(3)区县材料上报自治区自然**厅30日内取得自治区自然**厅颁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三、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备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比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略))。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谈判。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四、报价资料内容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需以单独的PDF格式发送,否则不予受理。

五、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

5.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略)

1.本次比价采取一轮方式进行比价,项目控制价14.00万元(含税),超出项目控制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略)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略)。

2.比价小组成员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

3.付款方式按**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报价文件

**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宁东铁路与太中银铁路(汪水塘站)接轨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报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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