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平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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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县平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12.94元(大写:玖佰柒拾万零陆佰壹拾贰元玖角肆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专用合同条款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形式评审条件增加一项评审内容“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本批次项目(**县平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县古夫河山洪沟治理项目(一期))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按照项目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开标顺序在后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3)市场信用信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市场信誉”修改为“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经水利****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级及以上等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的得1.5分;②其他情况得0分。”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5月25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25日9时00分-9时30分止(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李植俊

电话:0717-****7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32****9275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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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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