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三标段(金龙村)于2024年04月17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08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5月0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332.44 | ****027.45 | ****949.93 | ****754.83 | ****225.90 | 质量(如有)
| | | |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彦伍 | 余卫 | 张俊杰 | 马玲 | 冯恒为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 二级 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142********067 | 鄂242****26905 | 鄂242****03100 | 鄂242****76863 | 川251********32819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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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2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 |
地址: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话(传真):158****5143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办事处****社区副楼2楼 |
联系人:毛春华 |
电话(传真):0718-****508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话(传真):158****5143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
地址:**县容美镇中坝路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传真):0718-****158 |
备注说明:招标人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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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