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4年鹤峰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金龙村)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ESHF-202404TL-001001003)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2024年**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金龙村)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三标段(金龙村)于2024年04月17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08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5月0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32.44 ****027.45 ****949.93 ****754.83 ****225.90
质量(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150 150 150 150 15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陈彦伍 余卫 张俊杰 马玲 冯恒为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 二级 注册建造师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142********067 鄂242****26905 鄂242****03100 鄂242****76863 川251********32819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2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158****514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办事处****社区副楼2楼
联系人:毛春华
电话(传真):0718-****508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158****5143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地址:**县容美镇中坝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18-****158
备注说明:招标人地址:**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09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候选人公示
【鹤峰县】2024年鹤峰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金龙村)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ESHF-202404TL-001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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