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略),服务内容包括水电暖设备设施基础维修,泥瓦木工基础类维修项目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无预算资金。
本项目不分包(标段)。
本项目预选2家中标服务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略)。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略)(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略)(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略)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略),并请于2(略)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