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5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4 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2022 年或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6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2.7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8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无工资拖欠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略)gov.cn)网自行查询的具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无行贿受贿的截图; 2.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队相关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https://(略)mil.cn)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非上述网站处罚对象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本项目发布公告后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和承诺书);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12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13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注:在该项目中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