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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债务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业园创业楼B座3楼312室,该债权由甘肃凯斯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甘肃方达科技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李忠新、郭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李忠新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西市大街风荷新园 17-6-402 号住宅(95.19㎡)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并应具备好的资信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略)com.cn。
公告有效期:(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甘肃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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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广场B塔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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