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于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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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有限公司关于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一、项目概述

(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套2万m3/h高氧低浓度VOCs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洗+水洗+除湿的预处理工艺,废气送焦炉作为助燃风使用。**一套1800m3/h低氧高浓度VOCs废气回收系统,废气经缓冲罐送煤气负压管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略))有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经验。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略)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估及检测,6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3 份。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相关检测、评估标准进行,数据真实有效。除向宁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露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略)。付款采用银(略)。

五、商务接洽(略)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本采购意向发布之日起至(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略)。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焦化厂净化区域VOCs废气治理项目职评”。我公司将甄选后(略),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略)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略)。

4、如遇廉洁援助,请实名向公司纪委信访邮(略)。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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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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