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525633509@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5-07 14:(略)
项目编号:SCZB2024-CS-0687-001
项目名称:(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略)
标包1预算金额:(略)
标包1最高限价:(略)
标包1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_标包1 1(项)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包1((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包1((略)长安校区学术实验楼、学生公寓楼、大学生综合服务楼及第二食堂消防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略)gov.cn/templet/index_7.jsp)”中可查询,且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此项供应商可提供备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略)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略)@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
方式:(略)
(略)
时间:2024-05-07 14:30:00(**时间)
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21楼第5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略):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略)
1.5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略)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略)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文件获取方式:
2.1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3661182919、账户名称:(略)、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郊支行,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687-001)。
2.2将缴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略)@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2.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略)@qq.com。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6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