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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略)》(皖农办土函〔2024〕51号)要求,我省将在中央财(略),**市示范总面积50000亩,拟在北部湖区大豆种植主产区建设集中连片万亩、千亩示范片若干个,中**岗区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百亩示范片若干个,现在政府网站发布遴选通知,遴选(略),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种植大户、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无不良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二)申报单位必须在我市区域内(含潘村湖农场、白米山农场),经营种植大豆作物(含黑豆),大豆种植面积50亩以上。
(三)符合条件的种(略),在规定的时间(略),自愿申报。
二、遴选程序
(一)各乡镇农技站将(略),土肥站将组织农业相关专家进行遴选。由专家组制定评分标准,并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实施主体。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大豆接种根瘤菌剂技术示范推广工作要求,大豆根瘤菌剂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采购,乡镇统一发放,并签订实施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并认真进行实施。如有(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略),随时取消资格。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三)按照先后顺(略),逾期不再接(略)。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4年5月 20日下午16:(略)
(五)联系人:(略)
附件:202(略).docx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