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和《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略)有关规定,现对板芙镇中山嘉冠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批复结果进行公告。
附件:
1.附件:关于板芙(略)批复结果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