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坪镇刘庄村2024年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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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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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坪镇(略)
一、(略)
项目序列号:P(略)O项目名称:麦坪镇刘庄村2024年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品目编号:P(略)O001品目名称:麦坪镇刘庄村2024年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代理:(略)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略).锦溪3幢1单元25层2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略)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资格性审查:4.具有依法缴纳税(略):不通过
事实依据:根据4.具有依法缴纳(略):具体要求:提供 2023 年 3 月至今任意三(略)(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 2023 年 3 月至(略)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略)。(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已提供2023年3月份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直接下载的3个月的纳税申报表,完全(略)。
法律依据:根据“麦坪镇刘庄村 2024 年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采购文件。
请求:(略)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申请组织原专家(略),我公司将根据专家(略)结果进行回复!
五、(略)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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