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荣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讷荣评报字(2023)第024号评报告显示: (1)标的企业所有的2辆夏利小轿车车被业务人员开走,失去联系(略),因此标的(略),因此本次评估按无实物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外6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略),一项发明专利和1项商标。上述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均有效,年费缴纳正常,未涉及质押和法律诉讼。 (3)标的企业长期投资核算的是其对****太阳能热发电试验有限公司投资,持股比例为72.73%,投资成本400(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00(略)。本次评估对****太阳能热发电试验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延伸评估,以评估后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3503383.3元。本次评估对子公司****太阳能热发电试验有限公司,据标的企业财务人员介绍和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明截止评估基准日存在潜亏,其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公司成立之初2009年起至2013年度发生的全部费用,账面价值共计1316065.63元,一直未进行摊销。 2、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企业(略)。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略),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略)(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略),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略),如其他意向(略),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略)(预留银(略),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略),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