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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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新区,有着优越的交通网络,施工方便。临近京津高速、海滨大道、秦滨高速、长深高速、汉蔡路、轻纺大道等重要交通要道,周围公共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本项目为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 300 AB 70)桩基检测项目,总桩数共576根。其中,中心渔港120根、轻纺经济区收费站112根、轻纺服务区(含东区及西区)64根(略),黄港收费站位于水中。桩基检测包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同一站点(略),所有站点每(略)。

2.2 项目地点:秦滨高速中心渔港站、黄港收费站、轻纺南收费站及轻纺服务区(含东区及西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并网送电全部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5根桩、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15根桩、单桩水平静载试验15根桩。

2.5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略)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4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检测;

3.5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6参加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略)。

4、投标截止期

4.1 投标截止时间:(略)

4.2 开标时间:(略)

4.3 开标地点:**经济技术(略)。

5、公告周期(略):

5.1 公告周期:(略)4:30(**时间)。

5.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3年5月13日14:30。投标人网上报名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招标人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确认。

邮箱标题应注明:**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投标人全称)。

招标人向(略)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通过邮件告知但不于发放招标文件。

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建投大厦1602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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