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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8000吨HVLP铜箔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HVLP铜箔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黄河路131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177****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