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南霞口镇任庄村工程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略)公告

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人名称:(略)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数量:1

招标用途:(略)

项目实施地点:(略)

工期:(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招标金额:(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东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向东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向代理机构递交报名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00元整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出),报名截止前递交(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联系电话:(略)

保证(略):

(1)投标人现场提交(略),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在采购文件响应书中放置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和缴款凭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参与一个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所有标段保证金不可一次性打入账户,须分(略),每张缴款凭证只对应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3)保证金缴款凭证附言或备注中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本项目二(略),投标人二次(略)),附言(备注)无法辨别项目名称或标段或不填的,视为无效凭证,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4)投标人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转出保证金时,附言(备注)统一为“(略)”。

现场报名(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2.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需携带法定(略)

以上资料现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文件售价:(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评标地点:(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公告发布媒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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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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