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陶辛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单位(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厂取水口迁移陶辛镇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单位(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天湖街道**

成交金额:235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葛勇、万进桃、谢红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市湾沚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2年省补资金)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测量;(2)**县2022年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检测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政府

联系方式:顾主任 0553-****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民生路凯帆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0****1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130****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