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房建第一经理部房建工程供水井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补遗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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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房建第一经理部房建工程供水井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补遗书

发布时间:(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房建第一经理部房建工程供水井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补遗书

(编号:(略)

各投标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总承包部房建第一经理部房建工程供水井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J-CSFZ-JXFJ-1FJ招字(2024)-002)作如下说明,作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请各投标人执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第一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房建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略)

3.1.4企业近3年((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房建工程,质量合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房建工程施工经验的;

2.第二章附录2

企业近3年((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房建施工业绩(并附真实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完整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最终结算单(如有)的彩色扫描件),质量合格(提供履约评价彩色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1. 总则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房建工程施工经验的

更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第一章3.1本次招标要求(略),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供水井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4企业近3年((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供水井施工业绩,质量合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供水井施工经验的;

2.第二章附录2

企业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供水(略)(并附真实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完整的施工合(略)(如有)的彩色扫描件),质量合格(提供履约评价彩色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2. 总则

1.4.3 投标人不得(略):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供水井施工经验的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略)

招标代理人:(略)

招标事宜联系人:(略)

李女士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原招标文件与补(略),以补遗书为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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