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略)(以下称“采购人”)2024年税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拟对(略)2024年税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的报价相等,以递交询价响应函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税务服务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略),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本项目的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略)
1.供应商为(略)资源库中成员。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在近3年内((略)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以出具的税务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税务服务业绩。
四、质量要求:(略)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
六、其他:如成交供应商在本次合同履约情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在合同到期后,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采购标的、采购价款不高于本次采购价格、服务的质量、服务期限等实质内容)可续签合同。
七、询价响应函:(略)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5日00时00分
2.供应商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com/)系统后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
九、递交询价响(略)
1.询价截止时间:(略)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函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略)彩色扫描件。
十、声明
(略)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略),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略)
询价单位: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