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为做好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拟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作为我厅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略)
二、项目名称
2024(略)
三、预算金额
20万元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略)核报告技术审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2024(略));
2、开展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估验收((略)前完成,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在我厅官网查询);
3、响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强制性清(略)
4、完成(略)。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熟悉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政策、技术要求,具备从事清洁生产审核有关工作经验,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等经验单位优先。
(二)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过程中我厅交予的工作要求。
(三)申报单位有能(略),团队负责人(略),并负担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略),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六、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略)。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一份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略),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七、公告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服务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负责,响应人于2024年5月1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科技与财务处办公室(金珠中路26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文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