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水务局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略)更正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6.2.1合同分包由“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略),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略)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略),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略),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允许合同分包;”。2.6.2.1“合同分包”由实质性要求更正为非实质性要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略)[2024]00108]

2.投诉受理单位:金堂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14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三环路五段万科路5号金库三单元807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信息变更
金堂县水务局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当前信息